案件背景:王女士(化名)自2017年2月起在某醫院門診部從事藥房工作,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工資以現金形式發放。2024年10月17日,醫院通過短信通知王女士解除勞動關系,并以“業務量減少”為由拒絕支付經濟補償及10月工資。王女士遂委托河南光法(南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團隊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勞動關系、支付賠償金及工資。
案件難點:
證據嚴重不足:僅有1條辭退短信、1段追討補償的錄音、幾張工作照,缺乏書面勞動合同、工資流水、考勤記錄等關鍵證據。被告辯稱“合法解除”,主張王女士違反規章制度。
法律風險高:勞動關系確認依賴間接證據,若法院不采信,則經濟賠償訴求可能全部落空。現金發放工資導致收入證明困難,賠償金額計算易引發爭議。
辦案流程:
1. 案件評估與策略制定
初步溝通:團隊詳細梳理當事人陳述,發現其僅有短信、錄音等碎片化證據,但錄音中被告承認“未簽合同”,短信明確解除勞動關系,可作為突破口。
法律分析: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第八十二條,未簽勞動合同滿1年后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單方解除需舉證合法性,否則需支付賠償金。
策略選擇:以調解為目標,避免因證據不足導致敗訴風險;同時通過證據組合強化“事實勞動關系”主張。
2. 證據補強與法律論證
證據固定:將短信、錄音進行公證,確保證據效力;梳理工作照片的時間線,佐證長期在崗事實。
證人輔助:聯系同期同事出具書面證言,證明王女士的工作內容及年限。
法律文書:撰寫起訴狀時,重點引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強調“事實勞動關系”的認定標準。
3. 調解攻堅與談判技巧
庭前調解:向法院提交證據清單后,主動提出調解意愿,降低對方心理預期。
施壓策略:指出被告未簽勞動合同的違法性(可主張雙倍工資差額),并強調其未能舉證“合法解除”,若進入審判程序可能面臨更高賠償。
利益平衡:提出合適的調解方案,覆蓋當事人核心訴求,同時為被告節省訴訟成本。
案件結果:
法院確認調解協議:被告支付25000元,涵蓋經濟補償金及工資。
當事人權益最大化:在證據薄弱的情況下,通過調解獲賠,遠超當事人心理預期。
調解成功后,王女士贈送錦旗“專業維權,情系百姓”,認可律師團隊“用有限證據爭取最大權益”的專業能力。

典型意義:
本案展現了律師團隊在證據不足案件中的核心能力:
1、精準抓取關鍵證據:利用碎片化信息構建完整證據鏈;
2、靈活運用調解策略:以法律威懾與利益平衡促成高效解紛;
此案為缺乏書面證據的勞動者,提供了“以智取勝”的維權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