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李女士(化名)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其前夫張先生(第三人)在婚姻存續期間向王女士轉賬16筆共計54,898.2元屬于“違背公序良俗的贈與”,要求確認無效并返還。原告核心證據包括轉賬記錄及一份王女士簽署的《保證書》,直指雙方存在不正當關系。
二、律師破局:三大辯護策略
作為被告王女士的代理律師,河南光法(南陽)律師事務所辦案律師團隊制定嚴密反擊方案:
1、重構轉賬性質,切割情感糾葛
深入梳理幼兒園運營體系:證明王女士2011年入職張先生父親創辦的幼兒園,2015年起任執行園長,負責財務收支、工資發放等核心事務。
鎖定三筆大額轉賬(2018年11月15日1萬元、2023年10月13日2萬元、2024年1月17日2萬元):通過微信工作群截圖、委托付款聊天記錄、幼兒園工資表等證據,證實款項實為受托發放的員工工資及個人薪酬,與“贈與”無關。
針對小額轉賬(如666元、199.2元):承認屬節日紅包或臨時工作墊付,但強調金額普通、無特殊含義(如520/1314),符合職場人情往來慣例。
2、瓦解關鍵證據,破解《保證書》效力
3、程序抗辯:雙重時效狙擊
三、庭審焦點對抗實錄
爭議焦點 | 原告主張 | 律師反擊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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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元轉賬性質 | 系前夫對王女士的無償贈與 | 出示幼兒園工資發放記錄、委托轉賬聊天記錄,證明實為受托轉付的工資款項 |
《保證書》效力 | 證明王女士自認存在不當關系 | 揭露脅迫簽署過程,強調內容非真實意思表示 |
小額紅包性質 | 特殊金額隱含曖昧寓意 | 舉證666元為生日祝福,其余系幾十至數百元臨時墊付款,無特定含義 |
時效問題 | 侵權行為持續至2024年 | 指出最早轉賬發生于2016年,遠超3年時效;離婚時未主張視為權利放棄 |
四、勝訴關鍵:證據鏈閉環與舉證責任轉化
法院最終采納律師意見,認為:
1、工資屬性成立:三筆大額轉賬(50,000元)有工資表、委托記錄佐證,屬合法勞動所得;
2、小額轉賬無悖公序:剩余款項金額普通、無曖昧暗示,符合職場常態,原告未能舉證屬“贈與”;
3、舉證責任未履行:原告未能證明轉賬基于“不正當關系”,承擔舉證不能后果;
4、保證書不予采信:簽署過程存疑,且無其他證據補強。
判決結果: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當事人非常滿意,特送錦旗表達感謝之意。

五、典型意義
本案為“婚外財產追索”類案件提供重要范例:
1、切割法律關系:通過勞動關系剝離情感因素,將財產流轉納入合法框架;
2、精準質疑證據:對脅迫形成的自認文件需徹底瓦解其證明力;
3、善用程序規則:時效抗辯是阻斷陳年舊賬的有效盾牌;
4、把握舉證邊界:原告對“違背公序良俗”負有嚴格舉證責任,律師通過構建合理懷疑即可實現責任轉化。
結語:法律不保護權利上的沉睡者,更不縱容以道德之名行侵占之實。本案勝訴源于對每一筆資金性質的庖丁解牛,以及對舉證規則的極致運用——這正是律師專業價值的璀璨注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