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電動車方便快捷,但騎行中若發生事故撞傷他人,責任該如何劃分?賠償該由誰承擔?
騎行共享電動車撞傷他人時,責任劃分和賠償主體需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一、責任主體
使用者責任:
若因騎車人操作不當(如逆行、超速)或違反交規導致事故,需承擔主要賠償責任,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若造成殘疾或死亡,還需支付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
平臺或車輛所有者責任:
若車輛存在質量問題(如剎車失靈)或平臺管理不善(未及時維修),平臺需承擔相應責任。若車輛為借用或租賃,車主明知車輛有問題仍出借,也可能需連帶賠償。
?第三方責任:
若事故由第三方(如其他車輛違規)引發,責任方需賠償;若共享電動車被惡意破壞導致事故,破壞者需擔責。
二、保險理賠
對于共享電動車造成的第三者人身損害,賠償通常遵循以下順序,首先由共享電動車投保的非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在合同約定的分項責任限額內進行賠付;不足部分按責任劃分補足。
三、處理流程建議
立即停車報警,保護現場并收集證據;
聯系平臺和保險公司,提交責任認定書及賠償申請;
協商或訴訟解決爭議。
注意?:未成年人騎行需由監護人擔責,違規載人可能加重責任比例。
本文僅供交流學習,如有侵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